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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子約
  “非行政許可審批”的清理有了明確時間表。
  中國政府網昨日公佈《國務院關於清理國務院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部門在一年內,完成對現有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清理,該取消的一律取消,該調整的堅決調整。屆時中央部門將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審批類別。
  《通知》稱,國務院在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過程中,陸續取消和調整了一批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但一些部門通過各種形式又先後設定了一批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其中既有屬於政府內部管理事務的事項,還有以非行政許可審批名義變相設定的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行政許可事項。
  一名地方官員22日接受《第一財經日報》採訪時稱,大規模的簡政放權後,確實有些地方有回溯現象。其中,他提到行業協會“捆綁”職能部門的現象值得關註。“在權力下放的過程中,某些協會為了搶占更多的利益,會明裡暗裡地與職能部門‘捆綁’,實現利益均沾。這對市場來說反而是更大的毒瘤。”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名譽會長高尚全近日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曾指出,如何釐清市場和政府的邊界是放權的重點。放權不是完全不管,釐清邊界,將權力放在陽光下才能有效激發市場活力。
  根據不同情況,《通知》將“非行政許可審批”分為兩類:第一類是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審批事項,第二類是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審批事項。
  國務院要求,第一類要於《通知》印發後一年內予以取消或依法調整為行政許可。確因工作實際需要保留,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事項,有關部門要依法履行新設行政許可的程序。今後,任何部門或單位不得在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之外,設定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審批事項。
  對於第二類,國務院要求,應取消或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事項。凡與地方政府之間能夠協商處理的,直接面向市、縣、鄉政府的,由地方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或者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要於本《通知》印發後一年內予以取消或下放。確因工作實際需要保留的,實施部門要在一年內送交國務院審改辦審核,並報國務院批准後,統一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事項。
  通知要求,各部門具體清理工作方案要於2014年5月底前送交國務院審改辦審核後實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本通知的要求,結合各地實際,組織開展本級政府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清理工作。
  近期,各地方掀起了“曬”權力清單的熱潮。目前,天津、湖北、廣東、河北、安徽等省市都已公佈權力清單。在“曬單”的同時,廢止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也成為主要內容。17日,天津宣佈廢止54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自此在天津成為歷史。
  記者梳理國務院審改辦此前公開的彙總清單發現,清單涵蓋了60個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國務院部門,各部門目前正在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共計1235項,其中,行政許可861項,非行政許可審批374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仍占30%。
  業內多名專家表示,非行政許可審批因為沒有法律依據難以監管,成為邊減邊增、先減後增等行政審批改革痼疾的溫床。
  前述地方官員稱,由於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涉及到很多社會組織的切身利益,因此從某些角度看比取消行政許可審批難度還要大。他認為,非行政許可審批應該全面清理,而不是取消和下放,確實應該保留的,要納入行政許可。
(原標題:中央部門一年內告別“非行政許可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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