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莫小松 見習記者馬艷 記者日前從桂林有關部門獲悉:桂林醫葯集團有限公司(本據6月4日曾作報道)法定代表人周偉,因犯單位行賄罪,於2013年10月18日,被判刑兩年,緩刑3年。有關資料顯示:周偉,男,大專文化,2010年2月入黨,2012年4月任桂林醫葯集團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至今。
  據瞭解,桂林醫葯集團有限公司,是一家通過收購國有企業改製而成的民營醫葯企業。2013年,一則關於“桂林企業家向銀行人員行賄進貢’五百萬挑落三行長”的新聞在桂林市掀起軒然大波。該新聞稱,原桂林醫葯集團董事長周偉為融資發展,先後向桂林銀行分管信貸的副行長陽峻屹、桂林銀行秀峰支行行長李強、交通銀行七星支行行長孫桂林行賄,每月給行長進貢數萬元,總共行賄500萬元。2013年10月18日,平樂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桂林醫葯集團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200萬元;周偉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3年。
  記者瞭解到,周偉於2012年被桂林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後,已經不再擔任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變更為陸志全。2013年2月,周偉獲准取保候審,但在取保候審其間,假冒醫葯集團法定代表人身份,與聯坤公司簽訂承債式收購《合同書》,而後又策劃騙刻聯坤公司公章,導致公安機關追繳無效,也導致聯坤公司兩次向桂林市工商局申請變更法人代表被拒絕受理。據反映,目前周偉等人仍控制著騙刻的聯坤公司公章和營業執照與某些金融機構做業務。一位法律專家說,如果這種行為有關部門不及時制止和解決,不光給聯坤公司造成巨大損失,影響桂林社會不穩定因素也會加速顯現。周偉至今還擔任黨支書,嚴重違反黨章。  (原標題:桂林一企業老總被判了刑還繼續擔任黨支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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